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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莅临我校授课指导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
2017年8月23日上午10:00大讲堂,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莅临我校授课指导,本场讲座孙教授就“生态文明——人类发展的新成果”为主题,为全场师生带来了生动的一课。副校长李国强、陈红对孙佑海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对孙佑海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陈红副校长介绍孙佑海教授
讲座开始前,陈红副校长为在场学生详细介绍了孙佑海教授。
孙佑海教授耐心讲述相关知识
讲座伊始,孙教授不断强调: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我校学生作为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希望,应了解相关知识,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孙佑海教授生动的讲授相关案例
孙佑海教授在普及环保绿色文明知识、讲述我国生态环境现状的同时,希望我校师生从自己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绿色文明做出贡献。
在座师生认真听讲
孙教授耐心的讲授这每一条知识,并以大量的例子帮助学生理解讲座内容,在场学生认真听讲,详细记录,被孙教授深刻的讲座和渊博的学识深深吸引。
孙教授“生态文明——人类发展的新成果”的讲座成功举办,有利于我校师生深入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知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感谢孙教授深刻真诚的讲座。
孙佑海简介:
孙佑海,管理学博士。
历任:国务院法制局农林城建环保法规司副司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兼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一级高级法官。
现任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主任。
兼任: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
30多年来从事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可持续发展法和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主持起草或参与了1985年以来我国所有的环境资源的法律草案以及相关政策。2004年以来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中国法学会研究项目、司法部项目、环境保护部项目、最高人民法院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发表论文200余篇。担任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课题组中方专家组组长,所提报告为中央相关决策提供参考,荣获2014中华环境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