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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落实天开高教科创园科技企业贷款贴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作者:点击:

【来源:新闻中心】【打印文章】

摘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科研成果孵化器、科创服务生态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鼓励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合作关系,降低企业贷款融资成本,根据《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天开高教科创园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对象

2023年4月11日《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发布以来,在天开园核心区创办的科技企业。

天开园核心区四至范围:“卫津路—电台道—气象台路—复康路—水上公园北道—水上公园西路—长实道—红旗南路—红旗路—西湖道—双峰道”合围区域(含慧谷大厦及天环客运站泰达地块)。

(二)申报条件

企业通过天开园合作银行获得并实际放款的贷款可给予贴息。贷款应当用于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投资资本市场、购买住宅、 民间借贷等。企业作为借款人取得的贷款,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借款人取得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企业从同一银行或不同银行获得的多笔贷款,均可申请贷款贴息。

(三)奖励标准

1.按照科技企业实际获得贷款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企业申请贴息金额=付息凭证利息金额×50%。

2.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以企业申请贷款贴息的首张付息凭证计息起始日期至末张付息凭证计息截止日期计算,时间跨度不超过三年。

3.单个企业累计贴息补助总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4.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加息、罚息等不予贴息。

二、申报流程

本贴息项目实行先付后贴,企业在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后,凭贷款银行相关材料申请贴息补助。

(一)线上申报

2023年9月18日9:00至10月27日17:00,申报企业可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点击“天津市政务一网通—天开高教科创园贷款贴息”注册并登录,下载申报书填写,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在线提交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天开园科技广场综合服务中心1层金融超市。

(二)材料审查

市科技局委托天开发展集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并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天开发展集团将拟补贴的企业名单和金额报市科技局。

(三)社会公示

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补贴的企业名单和金额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拨付资金。报市财政局请款,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保存完整以备查。

(二)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4号楼天开综合服务中心一楼科技金融超市

2.联系电话:

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22—87056540

市科技局园区创新发展处,崔尧,022-85188219